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(城乡建设委),广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,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:
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自10月份实行电子化审批以来,因上传的企业业绩不在我厅施工许可管理系统内,并存在不规范、不清晰等情况,给我厅复核工作增添了难度。为此,经研究暂停复核。为进一步做好电子化审批工作,保障业绩的真实性,现请各市(省直管县)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所有实行电子化审批上传的(通过安徽工程信息网上报、审批) 建设工程企业业绩进一步核查认定,补充报送业绩核查表,并于2月1日前将业绩核查表汇总后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,逾期未报送的业绩将不予认可。
自2015年2月1日起,需我厅复核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,上传的业绩不在我厅施工许可管理系统内的,请各市(省直管县)审核后同时上传业绩核查汇总表至建设工程信息网,以便复核。
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需高度重视,明确责任,确保业绩核查结果的规范性和真实性。我厅将于2015年4月份开始对2014年10月份以来审批的建筑施工企业选取1项业绩进行实地核查,对存在业绩不实等情况的,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。
联系电话:0551-62638586
附件: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汇总表
2015年1月8日